上海证券交易所12月5日公布《关于继续执行沪港通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通告表达,依据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和证监会协同公布的《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今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31号日止,对国内投资者根据沪港通项目投资中国香港协同交易中心上市股票获得的出让价差个人所得,再次暂免征缴个人所得税。(周松林)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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